看,站在阳光下面,笑得很可爱,还有,有两颗尖尖的虎牙,我当时就觉得,你太可爱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可爱的人……”

“见色起意?”孟梨冷哼,“可我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

“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常衡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是人也好,是狐妖也罢,哪怕是半人半妖,我也都喜欢,只要是你就好。”

“但我与你不同,我只喜欢年轻貌美的,色衰爱弛,如果你变丑了,我就不喜欢了。”孟梨一贯嘴硬,言外之意就是说,只要常衡一直俊美,他就一直喜欢。

换句话说就是,他喜欢年轻貌美的常衡。

他喜欢常衡。

两人促膝长谈了三天三夜,最终决定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谅解。

而这个各退一步,常衡不可以再囚|禁孟梨,而孟梨也不可以再拒绝常衡。

简单来说就是,孟梨可以跑,常衡也可以追。

一个跑,一个追,只要常衡追到了,就可以酱酱酿酿。

回忆完毕。

孟梨的嘴脸微微抽搐,想不到重生后的第一炮,居然来得这样快。

“想起来了?”

常衡趁他回忆时,就已经把他剥了个干净,此刻细细长长一条,赤|裸|裸躺在常衡的臂弯之间,两腿不知何时,已经圈上了他的腰。

心理还没准备好,身体已经做出迎接的姿态了。

“不行,等等!”

孟梨抗议,伸手推搡,压低声儿道,“这里是酒楼的雅间,不是你家后花园,不能在这里!”

“可我付了钱的。”

常衡偏要在这里,一手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压过头顶,目光火热,“而且,你我都说好的,只要我把你抓回来了,你就任由我处置。”

孟梨依稀记得,原话不是这样的,但具体哪样的,已经由不得他思考了。

常衡已经进来了。

他一进来,就不打算太早出去。

一顿饭吃了大半天,店小二都要上楼委婉赶人了。常衡也没说什么,直接丢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过去。

这颗珠子还是从棺椁中带出来的,是殉葬品,就这么被常衡随手赏人了。

“你,你真败家!”孟梨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那往后你管家。”常衡确实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果断把差事推到了孟梨身上。

孟梨咬牙:“我只逃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算你我有言在先,也只允你这半个时辰,否则,就太不公平了!”

常衡想了想,然后道:“有道理。”他又流连磨蹭了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出来了,并且趁着给孟梨清理的时候,自我检讨起来,“这次是我的不对,多占了你两个半时辰,下回你再跑,我给你补回来,让你多跑两个半时辰。”

看似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态度也谦和,让人挑不出毛病,但孟梨还是发现了问题的关键,并且炸毛。

“什么?!你居然拉着我做了三个时辰?!你有没有点节制啊?!别仗着年轻气盛,就胡来好不好?!”

常衡一脸感动:“阿梨,你居然在关心我,我好开心。不过你放心,我行事有分寸。”

“……”孟梨不肯吃亏,偏要刺激他一句,“人|妻对你的诱|惑,看起来很大嘛。”

“人,人什么妻?”常衡蹙眉,“你是我的妻。”

“你忘了?我已经改嫁了。”孟梨冷笑,“我现在是大师兄的妻子,对了,他知道我复生的事了吗?以他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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