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内,那么是在自己家或者在别人家,安全度便一样。

儿子可能偷偷跑到了部落地盘外?

那么不知天高地厚、自己找死的小崽子,早点死了还能避免他拖累部落,也没有着急寻找的必要。

要说鲜有多爱自己的两个孩子,王调从记忆中看不太出来。

调的食物是由部落分配。

调之所以与鲜住在一起是因为部落要求所有未成年都需要住在成年人的屋内。如果未成年的父母活着,那么便优先住父母的屋子;如果父母皆已死亡,那么就挑一个屋内没住其他未成年的成年人同住。

部落内的兽人生孩子有的是为了部落的延续,有些则是因为身边的同龄人都生了,自己不生会显得奇怪,而且怀孕时劳动量减少、分到的食物量却反而会增加,很划算。

当孩子生下来后,这事就算结束了,自己该继续靠狩猎来维持自己的食物水平,养孩子是部落的事情。

当然,部落分配给每一个族人的有关养孩子的工作,谁都不会推脱,大家都会严格执行祭司和部落长的要求,但祭司和部落长没吩咐的事情,他们很难出于“爱”这个理由去做。

在这些兽人看来,自己亲自生下的孩子,与部落其他成员生下的孩子,没有本质区别。

反正自己的亲生孩子即使睡在自己的屋内,也不会分走自己的食物。

在以上背景下,鲜选择留下确定不具有人形的绒、把自己分到的食物割一部分给绒,就显得很奇怪。

虽然说绒每天吃下的食物量还不够鲜的一口,但一口的食物也是食物呀,那也许就是“饱了”与“还差一点意思”的分界线。

这里的兽人对“部落”这一整体的概念太强,导致很多现代人觉得理所当然的、体现私人情感的事情好像有点解释不清。

王调琢磨了好一会儿用词,最后只能干巴巴地说:“我觉得不一样。我觉得绒和其他未成年虎兽人不一样。”

天:“当然不一样,它根本不是虎兽人。”

其实天的这句话本意是嘲讽,如果调真的非常珍惜他的同母弟弟,他就应该会生气。

不过在负司员工王调的意识里,小绒毛本来就既不是兽人,也不是虎,且不是人,“虎兽人”三个字及相关词组里,小绒毛只能占一个“兽”。

甚至很多时候,现代人还把宠物给从兽类中剔除掉了,单开了一个宠物类别。

王调模仿讲不清道理的少年人的倔强:“总之我要养绒,我会尽我的全力养好它。任何东西,只要有我一份,我就愿意分给绒一半。”

周围很多兽人面露叹息,但包括天在内,都没有再劝。

正如祭司所言,只要没有拖累其他人、只要想好了独立承担糟糕后果,那么部落里的任何一个兽人便都有权做任何其愿意做的事情。

这是兽神定下的规矩。

其他兽人可以表达各自的不满,但不能强迫下定决心的兽人改变。

祭司:“那么,开始吧。”

王调抱着小绒毛更向鲜的尸体靠近了些,伸出手,有些犹豫地看向祭司。

在王调接收到的记忆中,接受遗产者会将手搭在死者的尸体上,但王调不确定那是他见过的几位接受遗产者的个人行为,还是仪式要求的必须动作。

祭司对王调点头:“手搭上去吧。”

然后祭司又看向小绒毛,说:“你的手也要搭上去。”

小绒毛:手?

小绒毛看向自己的爪子,对祭司的用词略感不适应。

祭司看向小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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