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也没有对红酒投毒的条件,因为……”
江明月于19:15分送走陆景和,又在接近19:30分将巧克力送回沈曦房间,之后于19:40分返回宴会厅。
酒店向1818号房间提供罗曼尼·康帝的时间是案发当晚19点。
“江明月是无法完成投毒的,因为她根本没有时间。”
“红酒是昨晚是19点才送来的,那时候江明月已经在酒会上了,不可能对酒投毒。”
“而她送巧克力上楼那一次,距离她返回宴会厅撞到服务生,中间只有10分钟的时间。”
“就算她运气好,永远是电梯等她而不是她等电梯,那也不能完成投毒和洗杯子两个操作。”
“此外,厉舟是有连通门钥匙的,他如果听到1818房间有动静,是很可能过来查看的。”
“这样一来,江明月的投毒行为很可能会被发现。”
“但反过来就不一样了。”
“就算江明月来到房间时发现厉舟在摆弄红酒,也不会起疑,只会认为厉舟在为约会做准备。”
“直接被江明月撞见注射器插在瓶塞上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所以厉舟的作案环境,很安全。”
“现在,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并非全部巧克力都有毒了。”
“因为凶手曾把一部分河豚毒素注入了红酒中,等他想嫁祸陆景和的时候,毒药不够用了。”
“可为什么他没有把全部毒药都投入到红酒中呢?”
“这就要等警方带回厉舟后,去问他本人了。”
“另外,还有一个证据能够证明,凶手不是江明月。”
莫弈一边说着,一边找了房间门口不破坏现场的地方,搬了两把凳子过来。
“很累了吧,坐下休息一会。”
“多谢。”
我在凳子上坐下,忍不住揉了揉有些酸胀的小腿。
“为什么不会是江明月,你仔细回想下我们刚刚搜查现场时找到的证据。”
“我想想……”
“是手机上的指纹!”
“沈曦的手机上,只有沈曦自己的指纹,没有江明月的。”
“江明月替沈曦保管手机,会留下自己的指纹很正常。”
“如果拿走手机的人是她,她根本不需要刻意清理。否则,反而会引起怀疑。”
“没错。但如果拿走沈曦手机的是厉舟,那清理指纹就非常有必要了。”
“他可不想在沈曦的房间里留下痕迹,引人怀疑。”
“厉舟拿走沈曦的手机,是为了阻止沈曦求助吧……”
“应该是的。河豚毒素不是见血封喉的毒药,不会让人立刻失去意识。”
“对了,沈曦指甲上的伤!”
“她曾敲连通门求救过,连指甲都断掉了。厉舟明明就在隔壁,却无动于衷!”
“虽然我认为这是厉舟冷血无情的表现,但他可以推说是在洗澡没听到。”
“他与沈曦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他这么恨沈曦?”
“这是一起有计划的凶案,并非激情行凶,背后的恩怨恐怕是积压已久的。”
我与莫弈一时沉默。
我无法想象,在连通门另一侧的厉舟,在听到沈曦求救的敲门声时是怎样的心情。
他会忐忑吗?会惶恐吗?会不会……后悔……
而为他们安排了房间的江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