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秤看看重量——42.9,去了麻袋八十五斤多。

“早知道就多扫点钱了。”

本来以为自己是足斤足两的给钱,这老太太真是……

黎秋月把那些潮湿的情绪甩掉,招呼两人打包毛豆,自己在厨房忙的热火朝天。

这两天熬多了高汤,连带着黎秋月对猪肉和鸡肉都有些腻,要不是昨天煲仔饭炖的排骨软骨偏多,黎秋月可能都吃不完。

煲仔饭舍身为其他的菜肴探明前路——普洱红烧肉先别做了,黎秋月现在只想吃牛羊肉!

冰箱下面冻着的羊肉拿出来,虽然已经放了很长时间,却依旧层次分明,肉色鲜红,一看就很适合刚从奶奶家拿来的酸梅。

解冻的羊肉洗净切块,丢到装满水的锅子里煮到熟透,羊肉捞出铁锅洗净,锅里倒油羊肉倒进去不断翻炒,让美德拉效应充分发挥,又用锅底油煸了大葱,才倒水炖煮放调料,屏住呼吸丢两粒酸梅进锅。

奶奶的酸梅威力巨大,就那么小小两颗,让整个厨房都充斥着肉香和果香,看似两者分庭抗礼,其实点上锅里的汁水就知道谁才真的占了上风——整锅汁水都是酸的!

酸羊肉不好吃,所以在最后调味的时候,酱油和糖必须放的很凶,那酸味才会心不甘情不愿的被暂时逼退,勉强达成菜品上的和谐。

羊肉出锅的时候黎秋月小小尝了一口,被烫的不轻也美的不行,刚入口的时候只觉得少了肉味特有的腻,多了些清甜,非得等牙齿闭合的瞬间,才能发现所谓消失的酸早已无处不在。

跟酸梅的尖锐口感不同,羊肉中的梅子酸香直达羊骨,却又柔和而有分寸,没有遮去羊肉厚重的口感,甚至让黎秋月觉得羊肉就该是这个样子,滋味浓郁而不失清新甜美,膻味不仔细探究根本觉察不到。

就着羊肉吃了碗米饭,黎秋月心满意足的开始熬汤,外面的两人还没从酸甜的味道中回神,就闻到了熟悉的高汤香味。

两人:……

有那么大一份羊肉撑着,黎秋月中午也不愿费劲倒腾,直接做了个韭菜炒鸡蛋,跟羊肉凑了个荤素俱全。

两个小时工做事很认真,虽然最开始的时候因为要用烘焙秤称量重量进度有些缓慢,但称多了就熟能生巧,成功在十二点差五分的时候打包完最后一份毛豆,黎秋月直接算她们做了三个小时整。

下午的主要工作是剥茭白,白生生的高笋看着就好吃,黎秋月悄悄摸了几根看着最好吃的,给自己炒了一叠高笋牛肉解馋,才慢吞吞的下楼摆摊。

第34章

黎秋月坐在车后面看小说,打包好的毛豆大部分在不锈钢盆里,少部分放在袋子里随风摇晃,价钱用白纸黏在车边,主打一个佛系经营。

袋子是那种学校挂墙上的手机袋,一个口配一个毛豆包,虽然还是没什么观赏性,却也比直接丢盆里看着好多了。

今天的毛豆分量跟昨天一样,但因为有着第一天的加持,黎秋月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前到了四点半,明天应该还能再早一点。

糟货不泡够时间滋味不足,黎秋月收了摊也没急着去批发市场,而是骑着三轮车去了旧书店。

“我自己看。”

摇头拒绝了老板的介绍,黎秋月走进狭窄的过道,从最里面开始翻找。

以前这种旧书店有一条街,现在只有可怜巴巴的大小猫两三只了。

黎秋月找书是看缘分的,她坚信真正对她胃口的书从名字就能让她有想要购买的冲动,至于买回去发现不好看……一见钟情牵手成功,然后相处的时候发现三观不合不是挺正常的吗,放在书上也是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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