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跟了他快足足一年的功夫,可是他连小白爱吃什么都不知道,也从未吩咐过家里的厨子按照小白的口味做道菜。

但大哥家里的徐叔却对小白的一日三餐都如数家珍,每顿饭的每样菜都挖空了心思想要让小白吃的高兴舒心。

这样的对比之下……巫煜还有什么脸说自己对小白很好呢?

管家听到动静,满脸堆笑地迎了出来,主动接过了巫煜的行李箱。

“少爷,您饿了吗?现在就能吃饭了,还是再等一会儿?”

巫煜皱了皱眉,反问道,“厨房里怎么煮了粥?”

“粥?这是您母亲特意吩咐的,她说您半年没回国了,如果水土不服,吃不惯饭菜的话,喝点粥会舒服些。”

巫煜走进厨房瞧了眼,发现站在灶台前的那人是虎背熊腰的厨师,而非自己思念许久的小白,便意兴阑珊地没了胃口。

“我还不饿,一会儿给我盛碗粥,配点菜送楼上来就行了,明天做点清淡的。”

“好的,少爷。”

巫煜上楼后,先去衣帽间试穿了下大哥命人送来的礼服,又发消息告诉母亲自己已经到家,让她放心,礼服也合身,不需要修改。

在手机上处理完工作消息后,巫煜沿着走廊来到了小白从前住的那间房。

上次家里漏水时,巫煜请人把家里重新装修了下,却唯独没有动小白的房间,因为他舍不得,想要给自己留个念想。

当时小白搬走的时候,十分匆忙,只带走了自己的衣物、书籍和必备生活用品。

而巫煜花钱给他买的衣物,小白一样都没带走,就连床上四件套都是从前小白睡过的那套,衣柜里还挂满了巫煜送给小白的潮牌、球鞋和手表,几乎和从前小白还在时没有太大区别。

管家知道巫煜现在格外看重小白,每天都会来打扫屋子,开窗通风。

如果不是这屋里一点人气都没有,巫煜甚至会觉得,小白好像从未离开过这里。

巫煜在书桌后的转椅上坐下,心烦意乱地给自己点了根煙。

书桌上的花瓶里正绽放着一捧白色小雏菊。

巫煜怔怔看着小雏菊,不禁想到了大哥向小白求婚时,二人亲密拥吻的景象。

煙灰越来越长,最终不堪重负,扑簌簌地落在他的手背上。

巫煜被烫了一个激灵,手忙脚乱地拉开书桌抽屉,想要给自己找个烟灰缸,却突然看到抽屉里竟然摆着一本有些破旧的笔记本。

这显然不是巫煜的东西,只可能是小白留下的。

巫煜拿起笔记本,翻开一看,发现这笔记里竟然是小白的日记!

他想,应该是小白收拾东西时候太过匆忙,忘了这本日记,所以留在了这里。

巫煜这下连烟也顾不上抽了,直接抽了张纸巾,从花瓶里倒了点水出来,在桌上捻灭了烟头。

虽然巫煜知道偷看别人日记是件不对的事情,但是这可是小白的日记啊!

这笔记本不算薄,巫煜匆匆翻了一遍,发现最早的一篇日记是从小白高三时开始,而最后一篇,巫煜扫了眼日期,是去年七月底,应该是小白因为艳照门事件自杀前所写。

日记本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段话:你可以抱怨人间为何要有诸多苦难,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①

小白的字迹非常端正好看,有种女儿家的娟秀。

但巫煜怔怔盯着这句话看了片刻,却只看到了两个触目惊心的大字——苦难。

从前的巫煜只觉得小白可怜,没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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