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悄悄观察边朗。
观察开始前,就遇到了一个超级大难题。
她好像还不懂怎么样算喜欢一个人。
丁咏珊说喜欢是想碰不敢碰,无意识的碰触都会高兴到辗转难眠。
林曼星对周徊却是完全相反的感觉。
知道周徊是个垃圾,丁咏珊比她还激动,为她惋惜浪费的感情和时间。而林曼星的生气点在周徊人品不行,并没有对曾经付出感情而生气,也可能是她还没付出多少感情就被扼杀在摇篮里。
丁咏珊分析,说她对周徊是对强者的天然崇拜、是单纯地爱颜艺,和对街上任何一个实力强劲的帅哥感觉一样,只是周徊刚好在眼前,能碰触得到。算不上是喜欢。
如果对周徊不算,那怎样才算呢?
林曼星按丁咏珊给的公式往边朗身上套,仍是一无所获,
除了高一,两人从小学同班到高中。
朋友圈高度重合。
林曼星打开通讯录,翻了一圈,没觉得有谁和他关系好。边朗很惹眼,桃花很多,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一直和女生保持距离,常年混迹在男生堆里。
虽然保持距离,不代表不喜欢。
但这样一来,可参考的数据太少,林曼星的调查进度迟缓。
对边朗喜欢谁毫无头绪,倒是意外发现班上好几对暧昧的。
包括她的表哥沈律珩。
她好像知道沈律珩为什么几乎天天来了。
排队打水,他总是排在队外,像在排队,又像是在等谁。
办公室有两个门,靠近高三那侧的门一开,他总会抬眸瞟一眼,看到不是要等的人,就会很快低头。
等的是一个辩论队的学姐。
林曼星看过一次辩论赛,对她印象深刻,羡慕她的伶牙俐齿。
表哥之前说想让她认识一个人,大概也是指她吧。
“律珩哥哥,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学姐啊?”
“谁?”
“就辩论队的那个。”
“不是。她是我妹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
“哦……”
“她来了。你去吧。”
沈律珩愣怔几秒,还是选择起身离开。
林曼星盯着聊天的两个人,陷入沉思。
最初抓到丁咏珊暗恋学霸,她也是这么回答的。
求了好多人,找了好多店帮他修好音乐盒。运动会跑完三千米,气都没喘匀,就去给参加短跑比赛的他送水。
她也说是出于朋友情谊呢。
好朋友可真是个暧昧又万能的借口。
许久,沈律珩坐回来,“她有个东西落我车上了。”
边朗抱卷经过,“沈哥。”
“是要登记成绩吗?”
“对。”
“我现在有空,我帮你吧。”
“好。”
看两人如此熟络,林曼星讶异几秒,想起两人同属嘉禾市的上层圈,大概是原本就认识吧。
而后,这个想法也得到沈律珩的印证。
说两人是在商业聚会上认识的。
林曼星茅塞顿开,意识到她的观察都是没有必要的。
朗月高悬于空,照过大海,照过山川,也照进她的小池塘。
他高高在天,她沉沉于池。